涞源县唐河生态廊道修复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唐河生态廊道修复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已由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发改批字(202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实施鱼巢式生态护坡+生态透水系统+水体生态修复+表流浅滩等。(1)鱼巢式生态护坡:修复自然岸线,保持岸线稳定。采用生态环保材料修建鱼巢式生态护坡,生态护坡平均宽度2.0m,面积为6.4万㎡。(2)生态透水系统:因地制宜筛选,在河道建设18处生态透水系统。(3)功能性生态泛氧塘+浮岛型水解码生态基:功能性生态泛氧塘28万㎡,浮岛型水解码生态基2600组,多品种水生植物10万㎡ 。对水体进行生态修复,持续提升水质。(4)表流浅滩:在功能性生态泛氧塘下游靠近考核断面上游一公里处 原位建设表流浅滩,长度2.6km,平均宽度100m,面积26万㎡,分单元错位排布,降低汛期雨水流速,减少对河道及考核断面的冲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 3.2.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设计方案采用暗标方式,投标文件暗标部分编制要求如下:1.版面要求:A4 纸张大小。 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 3.字体要求:封面、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 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 2.5 厘米,其余均为 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 30 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 2 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不符合上述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8 09:00至2024-03-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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