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某医院“十四五”医疗信息化拓展模块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某医院“十四五”医疗信息化拓展模块建设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医疗信息化拓展模块建设
2.2建设地点:新疆
2.3估算价:285.6781万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工
2.5招标范围:设计方案、设备和软件清单、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包括招标文件、总体设计方案、中标后的深化设计、设备和软件清单、工程量清单、答疑补充文件、以及中标后招标人提供的配套安全 建设方案所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截止2024年7月1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的独立法人企业(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等)。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参与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投标人管理系统注册(注册登录网址https://www.plap.mil.cn),实行凡才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拟投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3.技术总负责人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
(六)业绩要求:近5年内承担过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
(七)信誉要求:①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②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③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出有贪污贿赂犯罪记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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