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运河治理工程项目 ( 蓟运河治理工程项目设计 ) 中标候选人公示
蓟运河治理工程项目(蓟运河治理工程项目设计) 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公示内容如下:
1 . 第一 中标候选人
( 1 )投标人名称: 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2 )投标报价: 最终报价批复相应设计费及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编制费、规划方案编制费的 97%
( 3 )质量目标: 1.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相关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规范可靠,并能够实施。 2. 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 3. 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满足发包人的下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4. 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 4 ) 服务期 : 1 )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 25 天内,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初步设计报告(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图册、初步设计概算附件及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编制的各类专题报告和其他资料等),并满足审查要求; 2 )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设计文件(含施工图),编制项目管理预算,并满足审查要求; 3 )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 5 ) 项目负责任人 : 杨丽美
( 6 )评标情况: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7 )资格能力条件: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 第二 中标候选人
( 1 )投标人名称: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 )投标报价: 最终报价批复相应设计费及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编制费、规划方案编制费的 93.7%
( 3 )质量目标: 1.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相关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规范可靠,并能够实施。 2. 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 3. 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满足发包人的下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4. 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 4 ) 服务期 : 1 )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 25 天内,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初步设计报告(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图册、初步设计概算附件及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编制的各类专题报告和其他资料等),并满足审查要求; 2 )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设计文件(含施工图),编制项目管理预算,并满足审查要求; 3 )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 5 ) 项目负责任人 : 刘昆
( 6 )评标情况: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7 )资格能力条件: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 第三 中标候选人
( 1 )投标人名称: 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2 )投标报价: 最终报价批复相应设计费及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编制费、规划方案编制费的 99%
( 3 )质量目标: 1.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相关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规范可靠,并能够实施。 2. 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 3. 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满足发包人的下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4. 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 4 ) 服务期 : 1 )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 25 天内,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初步设计报告(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图册、初步设计概算附件及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编制的各类专题报告和其他资料等),并满足审查要求; 2 )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设计文件(含施工图),编制项目管理预算,并满足审查要求; 3 )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 5 ) 项目负责任人 : 宋文军
( 6 )评标情况: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7 )资格能力条件: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 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 天津市海梦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 王工,李延瑞
联系电话: 022-58792065 , 13672153952
电子信箱: 2283416266@qq.com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 张磐
电话: 58792020
招标人: 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海梦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7 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____________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 (盖章)
文章推荐:
徐州市新沂沂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徐州市新沂沂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新沂市沂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新沂市沂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评标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