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宿松县龙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进展滞后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督察发现,宿松县龙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自2012年4月起立项实施,至督察时已近10年,项目仍未通过验收,且存在边坡、底盘复绿效果不佳,4#治理区9#矿坑回填区域未覆土,蓄水池修建面积未达到设计方案要求等诸多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整改措施
1.根据设计方案,对该项目治理的边坡和底盘加强养护。
2.根据设计方案,4#治理区9#矿坑区域为预留的建设用地,后期做好防尘措施。
3.针对蓄水池修建面积未达到设计方案要求,核对设计方案和竣工图,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论证,若不能满足养护要求,将对蓄水池改扩建直到满足植被养护需求。
四、目标任务
宿松县龙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终验。
五、完成时限
2022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项目外业施工和内业资料全面完成并通过市、县两级验收。针对省环保督察指出的具体问题,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逐项对照整改措施推进整改。重点对5#治理区边坡、底盘实施喷播复绿,对4#治理区9#矿坑进行覆土并撒播草籽,对4#治理区蓄水池进行扩建。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553126;电子邮箱:zrzytxfc@163.com
2022年12月28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