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2号炉尾部烟道吹灰器改造(第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址:广东省茂名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中标人名称:河北巨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元):***
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2号炉尾部烟道吹灰器改造(第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92-2420MM03937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2号炉尾部烟道吹灰器改造(第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1.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计划在2号炉尾部后竖井烟道低再区域安装20台进口膜片式高声强声波吹灰器,其中左右侧墙共安装12台声波吹灰器,前墙安装8台声波吹灰器。包含气源管路、电气线路布置接通、控制系统接入到DCS、储气罐安装、增加的检修操作平台等。本项目范围为包工包料,设备厂内运输、吊装等由投标方负责。本项目现场如涉及炉管改造,投标方负责与原厂家落实改造设计方案、施工、供货等所有工作。设备及附属系统安装完成后,投标方负责调试,保证声波吹灰器能正常投用,性能满足设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声波吹灰器短名单:瑞典科康、美国马丁、美国GE、芬兰尼瑞芬(Nirafon)或其它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
2.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细项进行投标报价;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4.工期:利用2号机组2025年C修、D修或机组临停期间开展,投标方需合同签订2个月内具备项目开展条件,投标方需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5.投标最高限价:94万元,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该投标最高限价,如超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投标方必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3. 投标人还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提供的声波吹灰器要求为品牌原产地进口产品(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5. 投标人如为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声波吹灰器的唯一授权书或本区域的代理协议书。同一品牌制造商和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的声明函并附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方具有2个电厂声波吹灰器安装(改造)或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文件
备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所投品牌的业绩,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该合同工作内容页等关键页,以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上述第三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交易平台。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投标人自助&md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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