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长乐区教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乐区中小学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长乐区中小学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工
项目联系电话:150600721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乐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和谐路6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136095111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涂工、1506007211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二十一层C座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 征集单位: 长乐区教育局
二、 项目名称: 长乐区中小学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项目
三、 具体要求:
1、共计180间教室照明改造,教室规格:长9.5米,宽7米,高3.6米。
2、预算金额126万元。
3、应征者须按相关文件标准依据及要求 (详见附件) ,编制采购方案,设备配置数量、参数等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应征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实施方案含价格,具体包括:设备项目的名称、规格和参数、数量、单位、单价等。
四、 公示、勘查、报名 时间及地点及要求
1、公示时间:2024年4月13日~2024年4月18日;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09:00-12:00,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二十一层C座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4、 现场勘查: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
5、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本次征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 、截稿时间
截稿时间:2024年4月24日上午9:00时起至10:00时止,以送达时间为准。
递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二十一层C座。
六 、评选办法
(1)满足具体要求条件且按时送达的为有效应征方案。向征集单位提交的全部方案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并使用,应征者不得提供不属于自己的设计成果(须单独出具承诺函并与方案正本一同密封)。
(2)评审时间:2024年4月24日上午10:30时。
(3)评审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二十一层c座。
(3)招标公司将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位专家对各供应商所递交的方案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出一个入围方案。
(4)最低应征价格不作为中选的保证。
七、成果要求
(1)法人委托书原件(含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内容各一份,须与方案正本一同密封,副本无须体现)
(2)报价单;(加盖公章后与方案正本一同密封,另提供一份不带单位名称及任何记号,与方案副本一同密封)
(3)详细方案;
(2)详细方案格式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胶装装订成册,正本与副本分开密封。其中正本封面须体现应征单位名称,副本全本不允许出现单位名称及任何记号,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须体现应征单位名称以作备份,格式须为可编制的电子文档格式,效果图类为JPG格式)。
(3)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
②方案征集稿逾期送达的;
③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或装订要求的;
④图片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的;
⑤方案征集稿副本中有单位名称,有任何记号或体现单位信息的;
⑥设计方案非原创的;
⑦应征价格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八、附则
(1)参与本次征集的方案所有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毫无保留自由使用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可以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介征集到的设计方案。
(2)本次方案征集中选方案不完全作为正式公开招标时所发布的方案,各供应商参与应征即视为知悉并同意此项事宜。
(3)应征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5)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6)最终入围方案征集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7)本次方案征集由方案中选单位向我司缴纳方案征集服务费:¥3000元(人民币:叁仟圆整)。
二、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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