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方案

保标招标 > 设计方案 > 招标信息 > 鹿城区藤桥镇戍浦北路869号科技园宿舍超市三年租赁权

鹿城区藤桥镇戍浦北路869号科技园宿舍超市三年租赁权

· 2024-03-19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科技园宿舍超市的权利人为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房产证号分别为浙(2018)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07976号。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标的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标的位于鹿城区藤桥镇方隆村内,并非六虹桥路1000号的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内部;5.竞价方式:浙交汇系统的动态报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0.850000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年租金0.85万元,不递增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以后每期租金在合同约定日期前支付。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出租用途 学生超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一个月租金(保留至个位);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承租方全面履行合同、各类费用结算清楚后,出租方一次性退还(不计息)。2.标的物竞得成交之日起需公示5个工作日。3.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消防安全和综合治理责任书》,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4.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价视为已对租赁房产的现状作充分了解。5.租赁期内,承租方积极配合出租方工作,并履行租赁合同各项义务,租赁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6.水费(以表计量):水费设置独立的供水计量设施。水费由承租方缴纳,按3.45元/吨计价(水费已含税,水费收费标准会根据国家及学校政策进行统一调整),缴纳至温州科技职业学院。7.电费(以表计量):电费设置独立的供电计量设施。电费由承租方缴纳,按0.6元/度计价(电费已含税,电费按先付费,后用电的智能电表读数扣除,电费收费标准会根据国家及学校政策进行统一调整),缴纳至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承租方需预先汇入足额电费至出租房计财处一卡通专用帐户,学校向承租方提供收据。承租方需及时查询一卡通专用帐户余额情况并及时汇款充值。如预存电费不足,智能电表将会自动断电,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将由承租方自行负责。8.承租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学校、师生的意见,及时有效的整改,按照学校规定作息时间营业。9.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自理。10.承租方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须将装修设计方案报送出租房,经批准后方能施工。未经出租房同意,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11.承租方承租的铺位必须按照规定要求经营服务内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经营范围,不得利用店铺从事其他与规定商铺服务内容无关的及其他非法经营。 12.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13.园区不对外开放,超市主要面向人群为非常驻师生、参访人员、和常驻科辅工。14.学校寒暑假期间,所有学生放假回家。15.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资产租赁合同》(样本)。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3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3月19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4月1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4月1日)下午5时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报名、看样时间:公告即日起至2024年4月 1日下午5时止。(需提前登记,统一看样时间)3.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13幢二层201室。4.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19857760116。6.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金先生、陈先生 电话 19857760116
    手机 19857760116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一律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13幢二层201室
    联系人 金先生 固定电话 19857760116
    手机 19857760116
  • 文章推荐:

    船场镇高联村下尾供水工程(蓄水池修缮及水管更换)公开选取(施工图设计)中介机构

    诏安县四都镇林头村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

    船场镇2024年下岭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

    湖南省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公共部分一阶段设计项目第sj -1标段招标公告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