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北车辆段货车文化园临安站台文化设计制作补强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BL-TP-DWB-2022-40号)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人: 昆明北车辆段 采购组织机构:昆明局集团公司昆明北车辆段党委办公室
2022年 9月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昆明北车辆段货车文化园临安站台文化设计制作补强服务项目邀请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KBL-TP-DWB-2022-40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采购人为昆明北车辆段,资金来自党组织工作经费,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详见公告附表1。
3. 应邀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机构。
2.应邀人必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资质证明文件。
3.经营范围应涉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制作各类广告,标识标牌的设计,具备制作清单所列文化建设的完成能力。
4.近3年以来,同类项目未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或严重故障。
5.应邀人不存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6.产品满足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7.单位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应邀报价。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邀人,请与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北车辆段联系,并于 2022年9月3日至 2022年9月6日12:00前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资质证明等相关文件资料(纸质资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报价明细表须同时携带电子版)报昆明北车辆段党委办公室。采购文件不收取资料费,一包一投。
5. 应邀谈判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22年9月6日12时前
5.2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东郊牛街庄昆明北车辆段党委办公室。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邀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北车辆段
采购组织机构:昆明北车辆段党委办公室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东郊牛街庄昆明北车辆段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郝子青
电 话:0871-661-35394-604
附表1
昆明局集团公司昆明北车辆段货车文化园临安站台文化设计制作补强服务项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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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图示 |
高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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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货车文化园临安站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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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0mm |
按照高度及图示比例进行设计制作,需制作牢固。需将原墙体部分铲除铲平,将墙体加高至要求高度,墙面做防水、外墙制作青瓦雨棚。对制作的门窗涂刷油漆、外墙制作府漆、面漆,挂刷腻子粉,完工后需清运现场垃圾。 具体事项请向我段党委办公室宣传助理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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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报名表
采购项目及采购编号 |
—— |
拟参与项目包件号 |
—— |
公司名称 |
—— |
公司地址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
—— |
发票类型 |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发票邮寄地址 |
—— |
日期:
根据昆明北车辆段生产经营需求,拟开展 货车文化园临安站台文化设计制作补强服务项目谈判采购。请应邀人仔细审阅“谈判采购文件”,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谈判,若有意参与,请按照规定要求,准时参加。
1. 谈判项目:昆明北车辆段 货车文化园临安站台文化设计制作补强服务项目
2. 采购人:昆明北车辆段
3. 谈判采购文件发出时间:2022年 9月3日10时
4. 应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9月6日12时前
5. 应邀谈判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北车辆段党委办公室
6. 采购组织单位:昆明北车辆段
7. 谈判地点:昆明北车辆段会议室
8. 谈判时间:2022年9月6日14时
9.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东郊牛街庄
1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党委办公室宣传助理,电话:0871-661-35394
感谢贵公司对我段谈判工作的支持和参与!
昆明北车辆段
2022年 9月3日
附件:1.确认函(格式)
谈判回执
我方已收到你方 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文件 ,并确认将(□“参加”或□“不参加”)报价。
应邀人代表签字:
应邀人: (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三章 应邀人须知 1. 谈判项目及概况说明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货车文化园临安站台文化设计制作补强服务项目,拟在原有项目基础上对现有结构进行加高及外观改进。
施工期限:2022年9月30日前。
★ 2. 实施地点: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北车辆段 2. 应邀人资格要求
★ 合格应邀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机构或其合法代理人资格且同意邀请谈判文件。
2. 根据我段文化建设需求,于谈判日当场,提交其具备施工条件的设计方案(根据现场各空间布局尺寸等比例设计及提供制作用料说明),作为设计能力评价项主评内容。现场踏勘为统一组织,时间为2022年9月5日8时,于昆明北车辆段段门口集中前往,我单位提供统一的要求信息及相应的资料。除本次踏勘外,其余时间不再安排支持现场踏勘,同时,由于日常工作任务繁重与外出作业频繁,对于本项目详情概况不接受商家点对点反复电话咨询,敬请谅解。
3.应邀人具备独立开具符合公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经营范围应涉及装饰装修工程,具备邀请项目的完成能力;
5.近3年以来,应邀人的同类项目未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或严重故障。
6.应邀人不存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7.产品满足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8应邀人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单位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应邀报价。
3. 应邀保证金:无
4. 保密 1.参与邀请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邀请谈判文件和应邀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本邀请谈判文件(包括图纸、技术质量要求及检验验收标准等)的版权归邀请人所有,未经书面允许不得复印、转发、使用。 5.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邀请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6.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 费用承担应邀人准备和参加谈判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文件制作的所有费用自理。
8. 采购文件的澄清8.1应邀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应邀截止日期1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谈判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8.2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应邀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8.3应邀人在收到澄清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9. 应邀文件要求应邀文件按格式编制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光盘或U盘提供)各一份提交采购人,并按要求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在规定处签字或签章。(应邀文件格式范本见第七章)。
10. 采购原则和方法10.1采购人将遵守谈判采购纪律,按照规定的谈判程序,组织谈判工作。
10.2谈判评审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负责对应邀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履约能力、服务承诺、应邀报价等进行评审,做出谈判结论。
10.3谈判方法:采购人组建五人(单数)以上谈判评审委员会,应邀人递交文件后,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对所有应邀人资格等条款进行评审。
10.4成交候选人的选择:资格、商务、服务质量条款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格应邀人进行谈判,评审委员会将在谈判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应邀人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已提交应邀文件的应邀人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10.5 评审办法:低价中标法
最终报价后,最大限度的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报价最低的应邀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10.6评审不合格的情形包括:
10.6.1没有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文件、证明材料的。
10.6.2提供的资料、文件、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真实或不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
10.6.3未对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0.6.4近两年以来,应邀人在经营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重大不良记录;被政府相关部门、国铁集团、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6.5应邀人信用缺失,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0.6.6应邀文件未按邀请文件规定签字、盖章,或应邀文件的格式、编制不被邀请人接受的。
10.6.7权利义务不符合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
10.6.8近几年中标履约情况会对本次项目履约产生重大影响的。
10.6.9应邀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或要求的。
10.6.10不满足国家、国家铁路集团、行业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10.6.11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废标或否决的情况。
10.7经谈判评审委员会分析评审,认定谈判项目明显缺乏竞争或高于市场价格时,有权否决明显缺乏竞争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谈判或全部谈判项目。
10.8谈判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应邀人对其应邀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10.9谈判采购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并经昆明北车辆段审批后生效。
10.10在谈判采购工作期间,应邀人不得向谈判评审委员会成员询问谈判项目情况,不得从事影响谈判结果的活动。
11.采购项目结果通知
在谈判项目结果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应邀人。
12. 成交及合同签订12.1推荐的候选成交候选人数量:1名,采购人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
12.2因成交人放弃中标权利,或不按谈判项目结果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和要求签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有权将其行为上报主管部门进行信用评价。
★13. 履约能力审查: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或者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有权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既包括因为市场行情改变、管理不善、或者经营决策失误而导致的经营困难,也包括所承担业务已超出经营能力,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离职、不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等情形;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通常指资不抵债、流动资金紧张等情形。违法行为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虚假的资质证书等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提供虚假的项目主要人员及证明材料等)
★ 上述审查,采购人有权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或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前,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用查询、至成交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经营地址现场依据采购文件中资格条件、评分要素等条款对拟成交人进行审查,拟成交人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能力时采购人才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如经履约能力审查,拟成交人无法达到项目要求,采购人有权宣布该应邀人应邀报价无效且可按成交候选人顺序依序选择其余候选人经履约能力审查后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14 纪律和监督采购人、应邀人、采购评审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谈判项目有关的其他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项目采购的管理办法和规章纪律,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5 异议和投诉应邀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谈判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注:带★处为重要内容,请应邀人重点关注。
第四章 采购内容、价格及验收结算方式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包件 |
实施地点 |
参考高度(mm) |
总价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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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昆明北车辆段货车文化园 |
4570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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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内容 |
按照高度及图示比例进行设计制作,需制作牢固。需将原墙体部分铲除铲平,将墙体加高至要求高度,墙面做防水、外墙制作青瓦雨棚。对制作的门窗涂刷油漆、外墙制作府漆、面漆,挂刷腻子粉,完工后需清运现场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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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
1.项目内容:按照邀请人要求向昆明北车辆段提供货车文化园临安站台文化设计制作补强服务项目。 2.要求: (1)乙方制作完成的宣传用品实际效果与经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展示效果一致。 (2)乙方按照邀请人所出示图示的高度及图示比例进行设计制作。 (3)乙方所选用材料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要求和环保要求。 (4)宣传用品制作完成后状态良好,满足现场展示和使用需求。 (5)合同标的宣传文化制作成品质量保证期均为一年,一年内非人为因素造成损坏,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处理(包括重新制作、维护等)。质量保证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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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标准 |
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验收依据包括: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技术文件等。 |
验收 方法 |
1.应邀方必须按照邀请方认可的方案进行制作。宣传制作成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要求和环保要求。 3. 应邀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邀请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标准要求。 4.经检查、使用,满足技术资料参数和使用要求。 5.按邀请谈判文件、合同等进行验收。当按照邀请方提供图纸的工程量全部施工完毕,且满足合同相关标准和要求时,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
售后 服务 要求 |
1. 24小时售后服务,1小时内回复邀请人提出的问题或质疑,并在邀请人明确的时间内作出整改。 2.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处理过程中,施工方承担所有费用,且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3.施工材料存在缺陷,质量不达标等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方负责。 |
其他要求 |
详见签订的合同。 |
相关附件 |
无 |
第五章 主要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
合同按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昆明北车辆段规定的合同范本签订, 主要合同条款与相关主管业务处室审定的合同签订。
昆明局集团公司昆明北车辆段货车文化园临安站台文化设计制作补强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
甲 方(委托方):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北车辆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乙 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昆明北车辆段货车文化园临安站文化设计制作承揽事宜,签订本合同。
序号 |
商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交货 时间 |
合计 (含税) |
备注 |
1 |
货车文化园临安站台文化设计制作补强服务项目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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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金额: 元整
第二条 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1. 最终制作效果与约定效果一致。
2. 所选用材料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要求和环保要求。
3. 仿制完成后状态良好,满足文化展示使用需求。
第三条 承揽方式
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乙方将其承揽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第四条 材料的提供
完成本合同承揽工作所使用的材料按照下列第〔二〕种方式提供:
(一)甲方提供材料。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所使用的材料清单。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当于收到材料之日起日内进行检验,发现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和数量要求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涉及设备修理时,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二)乙方提供材料。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所使用的材料清单。材料清单应当列明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生产厂商、产地和价格等。甲方对所使用的材料享有检验权和选择权,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材料清单有异议时应当及时向乙方书面提出,乙方应当在甲方提出异议后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
(三)其他方式。
/ 。
第五条 质量保证期限及质保金
对于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并使用之日起计算。
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 3 %,大写 元整(小写 元),质保期满甲方无息返还乙方。
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以 支票(或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
甲方可以使用票据作为结算方式,票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装卸、安装等费用。
(三)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发票单位名称: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北车辆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X22600189L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昆明市牛街庄支行
银行账号:2502017209000002368
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郊牛街庄
电 话:0871-6135804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四)发票约定
1.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为 %,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
2. 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3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
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第七条 提供技术资料的方式
技术资料按照下列第〔二〕种方式提供:
(一)由甲方提供。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乙方应当于交付工作成果时连同技术资料、图纸等一并返还甲方。乙方承揽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二)由乙方提供。甲方有权查阅、了解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其他方式。
甲乙双方对各自提供的技术资料负责。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二)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验。
(三)应当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材料、技术资料,履行约定的协助义务。
(四)有权对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修复或重做等。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承揽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三)应当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接受甲方变更意见或建议,并按甲方要求及时交付。
(五)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技术资料等物品;不得泄露任何有关的技术信息。
(六)对其工作人员承揽期间的安全负责。
(七)乙方不享有对本合同项下材料和工作成果的留置权。
第十条 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后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条 工作成果验收及交付
(一)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二)验收中,双方对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检测、检验数据等报告时,乙方有证明质量符合约定的责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完成工作成果后应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验收。在乙方所在地验收的,验收合格后 /日内,乙方应将工作成果交付甲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未付费用0.5%的违约金。
(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因乙方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除承担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以外,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无偿进行返修或重做。标的物经两次返修或重做后仍然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合同解除后,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当予以返还,尚未支付的不再支付。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的,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承担违约金以外,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天,承担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的,乙方除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以外,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若承揽材料为甲方提供,乙方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擅自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的,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 /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其承揽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 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等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北车辆段
邮政编码: 650217
收件人: 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三份。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
(一)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冲突时,以补充合同为准。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合同所有附件、图纸、图表、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书面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四)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北车辆段(甲方名称)与 (乙方名称)加工承揽合同(合同编号: )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1:
廉政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北车辆段
承包人(乙方):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交、验货)地址:
为加强铁路廉政建设,规范、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书。
一、甲方义务
⒈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贿赂。
⒉不向乙方授意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款项。
⒊不向乙方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不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不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
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⒋不要求乙方为自己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⒌不接受乙方无偿提供使用的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等;不接受乙方的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6.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项目单位索、拿、卡、要。
7.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乙方义务
⒈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行贿。
⒉不接受甲方授意或自行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款项。
⒊不给甲方或其工作人员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不为甲方提供公款旅游或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不为甲方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⒋不为甲方亲友的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⒌不向甲方无偿提供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等;不向甲方赠送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三、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书项下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双方做如下约定:
⒈双方不履行其第1项义务,构成犯罪、违纪的,依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路局工程建设、物资设备管理等相关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甲方单位进行严肃处罚,并将索贿人员清除管理队伍。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进入铁路建设(物资设备供应)市场甲方管辖范围投标,并由铁路建设、物资管理主管部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更换直接责任人。甲方向乙方索贿,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壹万元整);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属个人行为的,该工作人员向乙方缴纳违约金5000元(伍仟元整)。乙方主动向甲方行贿,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壹万元整);乙方业务员主动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属个人行为的,该业务员向甲方缴纳违约金5000元(伍仟元整)。因犯罪、违纪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承担。
⒉双方不履行其第2项义务,构成犯罪、违纪的,依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路局铁路工程建设、物资设备管理等相关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甲方单位进行严肃处罚,并将授意人员调离工程建设、物资设备管理岗位。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进入铁路建设、物资设备供应市场甲方管辖范围投标,并由铁路建设、物资管理主管部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更换直接责任人。甲方授意乙方弄虚作假而违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壹万元整);属甲方工作人员个人行为,授意乙方弄虚作假而违约的,该工作人员向乙方缴纳违约金5000元(伍仟元整)。乙方自行弄虚作假而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壹万元整);属乙方业务员个人行为,弄虚作假而违约的,该业务员向甲方缴纳违约金5000元(伍仟元整)。因犯罪、违纪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承担。
⒊甲方向乙方索要或主动要求乙方提供甲方第3项义务所列钱物和活动,构成违纪的,依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路局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等相关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甲方单位进行严肃处罚,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壹万元整);属甲方工作人员个人行为的,该工作人员向乙方缴纳违约金5000元(伍仟元整)。乙方主动向甲方赠送、提供乙方第3项义务所列钱物和活动,构成违纪的,由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在全路行业内对其通报批评,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0元(壹万元整);属乙方业务员个人行为的,该业务员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伍仟元整)。
⒋双方均违反协议约定的第4、5项义务,经查证属实的,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壹万元整);属双方工作(业务)人员个人行为的,由直接责任人向对方缴纳违约金5000元(伍仟元整)。并由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在全路行业内对其通报批评。
双方不履行各自上述义务,构成犯罪和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执纪部门按管辖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
四、违约责任追究
⒈甲乙双方自觉履行本协议书并相互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
一方主动举报另一方,举报方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全部由被举报方承担,但不免除各自应负的法纪责任。
⒉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的上级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执纪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
⒊违约方及其个人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10天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双方有义务将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对方。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物资、设备交货)日期止。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事实,有效期后发现的适用本协议。
六、本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举报电话:
甲方举报电话:
纪委路电:34394,市电:66134394,
纪检监察路电: 35894,市电:66135894,;
路风路电:35334,市电:66135334,
乙方举报电话:
甲方:(公章)中国铁路昆明局 乙方:(公章)
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北车辆段
负责人: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六章 附 件
附件1: 谈 判 采 购 纪 律
一、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应邀人或者应邀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应邀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应邀谈判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三、谈判采购开始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应邀人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四、应邀人在应邀谈判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应邀人的应邀谈判文件被拒绝。
五、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应邀函、评审资料、评审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附件2:
谈 判 采 购 程 序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执行人 |
备 注 |
|
1 |
通报相关事项; 宣布谈判纪律和方法; |
主持人 |
|
|
2 |
确定谈判顺序 |
工作人员 |
|
|
3 |
检查应邀文件的密封性、开封 |
应邀人 |
|
|
4 |
唱标、填制开标一览表 |
工作人员 |
各应邀人签字确认 |
|
5 |
审阅应邀文件 |
各评委 |
各应邀人暂时离场 |
|
6 |
评委提问,应邀人澄清说明 |
各评委 |
必要时 |
|
7 |
评审 |
各评委 |
|
|
8 |
汇总评审结果 |
工作人员 |
|
|
9 |
审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 |
全体评委 |
|
|
10 |
拟定并审议通过谈判采购结果报告 |
全体评委 |
谈判评审委员会及监察签字 |
|
11 |
谈判结果报告相关部门审核 |
××××××× |
|
|
12 |
办理谈判结果通知 |
×××××× |
|
|
13 |
签订并履行合同 |
中标人与邀请人或其指定的单位 |
|
|
14 |
无息退还应邀保证金 |
××××××× |
|
|
附件3: 形 式 评 审 表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内 容 |
应邀人 |
|
|
|
|||
应邀人名称 |
符合“应邀文件”要求 |
|
|
|
|||
应邀文件的格式 |
符合“应邀文件的填写”的要求 |
|
|
|
|||
应邀文件的编制 |
符合“应邀文件编制”的要求 |
|
|
|
|||
应邀文件的份数、密封装订、标记 |
符合“应邀文件”规范 |
|
|
|
|||
应邀书签字盖章 |
符合“应邀文件的填写”的要求 |
|
|
|
|||
应邀保证书 |
符合“第五部分 应邀保证书”的要求 |
|
|
|
|||
谈判项目廉政承诺书 |
符合“第五部分 谈判项目廉政承诺书”的要求 |
|
|
|
|||
结 论 |
|
|
|
||||
谈判评审委员会确认签字 |
|
||||||
谈判监督签字 |
|
法律顾问签字 |
|
||||
注:1. 评审项通过的填 “√”,否则填 “×”。2. 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附件4: 资 格 评 审 表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内 容 |
应邀人 邀请文件要求 |
|
|
|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部分“应邀人资格要求” |
|
|
|
|||
生产能力 |
符合第二部分“应邀人资格要求” |
|
|
|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部分“应邀人资格要求” |
|
|
|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二部分“应邀人资格要求” |
|
|
|
|||
业绩 |
符合第二部分“应邀人资格要求” |
|
|
|
|||
资质证明文件 |
符合第二部分“应邀人资格要求” |
|
|
|
|||
其 他 |
符合国家、铁路行业以及行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
|
|
|
|||
结 论 |
|
|
|
||||
谈判评审委员会确认签字 |
|
||||||
谈判监督签字 |
|
法律顾问签字 |
|
||||
注:1.评审项通过的填 “√”,否则填 “×”。2. 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附件5:
商 务 评 审 表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评审内容 |
应邀人 邀请文件要求 |
|
|
|
|
||
营业执照 |
符合要求 |
|
|
|
|
||
应邀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应邀产品报价表、产品描述表 |
签字盖章、齐备并符合邀请文件要求 |
|
|
|
|
||
应邀有效期 |
在规定时效内 |
|
|
|
|
||
施工组织,保修服务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
|
|
|
||
业绩及证明 |
符合邀请文件要求 |
|
|
|
|
||
工期、施工地点 |
满足邀请文件要求 |
|
|
|
|
||
权利义务 |
符合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
|
||
近几年中标履约情况 |
对本次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
|
|
||
其 他 |
|
|
|
|
|
||
结 论 |
|
|
|
|
|
||
谈判评审委员会确认签字 |
|
||||||
谈判采购监察签字 |
|
法律顾问签字 |
|
||||
注:1. 仅对“形式评审及资格评审”合格者进行商务评审。2. 评审项通过的填 “√”,否则填 “×”。3. 应邀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时,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 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附件6: 技 术 评 审 表
项目名称: 规模数量: 年 月 日
应邀人 |
|
|
|
|
||
施工技术方案、主要工序 |
|
|
|
|
||
施工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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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组织及技术能力要求 |
|
|
|
|
||
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 |
|
|
|
|
||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
|
|
|
|
||
检验验收标准和方法 |
|
|
|
|
||
结 论 |
|
|
|
|
||
谈判评审委员会确认签字 |
|
|||||
谈判采购监察签字 |
|
法律顾问签字 |
|
|||
注:1. 仅对“商务评审”合格者进行技术评审。2.评审项中通过的填 “√”,否则填 “×”。3. 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4. 凡有一项主要参数不通过者,其结论为“不合格”。5. 凡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其结论即为“不合格。
附件7:
应邀谈判报价记录表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
应邀人 |
应邀文件报价(万元) |
谈判报价(万元) |
工期承诺(日历天)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谈判评审委员会确认签字 |
|
||||||
谈判监督签字 |
|
法律顾问签字 |
|
||||
注: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1、应邀文件组成
(a)应邀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等资质证书 (所有资质文件有须加盖应邀单位公章);
(b)应邀人应携带供开标现场验证的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能提供副本原件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如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应邀,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c)应邀产品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文件(按照国家或行业许可要求执行);
(d)应邀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安全生产要求的证明材料,如营业、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等。
★ (8)应邀谈判文件商务部分
(a)应邀谈判报价综合说明。(见第五部分,附录6)
(b)售后服务。
(9)其他应邀资格证明文件
(a)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或技术鉴定证书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b)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获奖情况、专利等)。
(10)应邀人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
(a)应邀人简介:企业概况及生产能力说明、公司成立时间、组织机构、企业面积、人员、设备、技术力量等;
(b)近3年以来的供应业绩及证明,同类产品供应业绩,相关合同复印件以及近几年中标履约情况等证明资料;
(c)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以及质量保证措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及质保时间等;
(11)应邀技术文件,即应邀产品与采购产品技术质量要求一致的证明。如应邀产品规格型号、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质量检测报告、应邀产品主要技术指标、性能特征描述以及对采购产品技术质量要求的响应和证明等。
(12)质量保证金退款开户行、户名、帐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
2、应邀文件的编制
(1)应邀谈判文件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应邀文件的组成部分。应邀谈判文件应按第十条(一)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2)应邀谈判文件应当对邀请文件有关交项目期限、项目地点、质保期、技术标准和要求、邀请谈判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应邀谈判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应邀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邀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邀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应邀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二)应邀报价要求
1. 总价。总价包括材料成本、人工费、设计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所有给予优惠的费用。减免、优惠费用应特别注明,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 单价。列出所有文化建设制作材料名细、规格型号、单价。
3. 应邀报价声明(折扣或升、降价)。
最终报价以双方经谈判达成一致时的谈判采购价格为准。
(三)应邀文件的填写
1. 应邀文件应按照邀请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编制并按顺序装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被视为无效文件,风险由应邀人自行承担:
(1) “应邀必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只填写部分栏目或填写不清楚的;
(2) 没有按照邀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相关资料,或是没有对邀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3)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邀请文件其他规定的。
2. 应邀货币:人民币。除特殊情况外,应邀文件使用汉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应邀文件应编制目录和页码,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应邀文件发生修改时,修改处应由应邀文件签字人签名或加盖印鉴;
★ 4. 应邀文件应有应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并加盖应邀单位的公章;
★ 5. 应邀人对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以及其他优惠条件,应在应邀文件中说明,并声明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受罚条件。
(四)应邀文件的密封、装订与标记
1. 应邀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方式。
2. 应邀人应把应邀文件信袋加以密封,并在四边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后果自负。
3. 应邀文件信袋上应写明以下内容:
(1) 应邀文件编号并注明“正本”、“副本”;
(2) 应邀项目名称;
(3) 应邀单位;
(4)注明“在XX年XX月XX日X时X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4. 应邀文件的密封
4.1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字样)。
4.2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副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4.3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4.1项、4.2项及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邀请单位不予受理。
(五)响应邀请
1.应邀文件须按照邀请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当面送达,否则,应邀谈判将被拒绝。
2.应邀截止时间前,应邀人可以修改、补充已提交的应邀文件;应邀截止时间到达后,邀请单位不再受理应邀文件和对应邀文件的修改、补充。
3.邀请单位收到应邀文件后,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应邀文件损坏、丢失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谈判采购原则和方法
1.邀请单位将遵守谈判纪律(见第六部分,附件1),按照规定的谈判程序(见附件2),组织谈判采购工作。
2.谈判评审委员会由五人以上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应邀者提供承揽项目质量、安全、服务、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应邀报价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做出邀请谈判结论。
3.谈判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4. 谈判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即在保证质量、施工质量、工期、邀请方要求及报价不超我段预算等前提下,在商务、技术质量条款满足谈判邀请文件要求时, 与应邀人进行谈判,应邀报价最低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谈判现场宣布)。在形式、资格、商务、技术质量条款满足邀请谈判文件要求时,应邀人分别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原报价),二次报价最低者为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二次报价后,相同的报价最低者仍多于一家时,近两年年平均综合销售收入高的应邀人为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应邀人有两家及以上采用)
注:1、在平均分相差不大的情况下,要优先考虑售后服务承诺好,服务承诺期长的施工单位。最终的结果以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为准。
2、评审记录结果作为评审的依据。
5. 应邀文件的评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谈判开始后,谈判评审委员会首先按照邀请文件要求,对应邀文件的形式和资格进行评审(见附件3、4),通过形式、资格评审,才能进入商务评审 (见附件5)。形式、资格、商务评审不合格的,谈判评审委员会有权拒绝其应邀谈判。
6.评审不合格的情形包括:
★(1)没有按照邀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相关资料、文件、证明材的;
★(2)提供的资料、文件、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真实或不满足邀请文件要求的;
★(3)未对邀请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4) 近3年以来,应邀人的应邀产品或其它同类产品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或严重故障的;
★(5)应邀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应邀文件未按邀请文件规定签字、盖章,或应邀文件的格式、编制不满足邀请文件要求的;
★(7)权利义务不符合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
★(8)近几年中标履约情况会对本次采购履约产生重大影响的;
★(9)应邀文件附有邀请人不能接受的条款或要求的;
★(10)应邀人对同一包件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应邀文件、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11)不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12)邀请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废标或否决的情况。
7.邀请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应邀人对其应邀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8.在邀请谈判工作期间, 应邀人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从事影响邀请谈判结果的活动。
9.经谈判评审委员会分析评审,认定谈判采购明显缺乏竞争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时,有权否决明显缺乏竞争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谈判采购或全部谈判采购。
10.谈判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应邀人对其应邀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11.谈判结果经评标小组审查并报昆明北车辆段邀请谈判小组审核后生效。邀请单位对谈判结果不作解释。
12.在邀请谈判会议期间, 应邀人不得向谈判评审委员会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从事影响谈判结果的活动。
(七)邀请谈判结果通知
1. 在谈判结果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邀请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应邀人。
2. 谈判结果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八)合同签订
1.合同由中标人与邀请人或邀请人指定的单位签订。
2.中标人应按照谈判结果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其他要求,根据邀请文件、应邀文件和应邀承诺等内容,持谈判结果通知书,按时与邀请人或邀请人指定的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3.合同按规定需经公证后生效的,公证机构由邀请人指定,公证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4.因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权利,或不按谈判结果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和要求签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九)邀请谈判纪律
邀请、被邀请单位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廉洁自律,依法参加谈判活动,反对谈判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发生违纪、违规行为,邀请单位监督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本应邀人须知的未尽事宜由邀请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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