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阳原县新建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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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0095001B01 | ||||||||||||||||||||||||||||||||||||||||
招标内容: | |||||||||||||||||||||||||||||||||||||||||
【阳原县新建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原县新建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已由阳原县行政审批局以阳发改审批【2023】52号、阳行审建【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阳原县城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包括安阳街(华西路-纵十路-光华路)、纵二路(东大巷——马王庙街)、横二街(中苑路——东苑路)共三条道路,其中给水管网长1148米,排水管网长1148米,雨水管网长1148米,安装路灯73盏,沥青路1099.75米。路面结构:机动车道结构总厚65cm,其中: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4cm,粘层,密集配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7cm,透层、下封层,水泥稳定级配碎石两步基层18cm/步,水泥稳定级配沙砾底基层18c,路床(槽)整形碾压;标段划分:无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并完成施工图;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结束止。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2 09:00至2024-01-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0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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