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1)浙(2019)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89226号:房屋建筑面积:16035.16㎡,(2)浙(2019)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89184号:房屋建筑面积:1157.82㎡。2、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拍仅为标的物物业经营权,不包括标的物可移动装饰、家具、装备、物件、物料、设备等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招商方为准。6、拍卖方式:采用年物业经营权出让金增价式拍卖的形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招方。7、房屋按现状、现功能进行招商,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为准,如实际建筑面积与不动产权证有误差,不影响成交出让金;地上房屋结构、质量以现状为准,招商方不承担房屋破损、漏裂等保证责任。竞买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对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部分违章、相关经营的业态、施工审批及证照办理等问题)引发的使用风险作充分了解和预见,招商方不承担相关义务及责任,承招方也已充分了解该建筑的面积、位置、现状、以及配套设施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出让金价格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拟招商建筑物状况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均不被招商方接受。8、截止目前,标的物宏润大厦商业部分三至五层涉及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浙03民终2448号),二审已开庭审理,最终情况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承招方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9、该项目标的物周边道路鞋都大道将进行全封闭式沿江快速路建设,但不影响该标的物正常出入,且不影响成交价。10、出于对鹿城区政府招商引资工作上的支持,如是鹿城区政府提供的招商引资意向单位最终竞招成功的,则承招方交易服务费由招商方支付。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722.105200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合同期限前五年出让金价格为首年成交价(不含物业管理费),后五年出让金价格为前五年的价格基础上递增10%后取整数,具体金额以《招商合同》约定为准。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出让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承招方应当于下一支付周期5日前向招商方支付下一周期的全额出让金。具体支付时间在《招商合同》中约定。成交之后,第一期6个月装修宽限期的出让金予以减免,承招方的竞买保证金100万元在承招方与招商方签订招商合同、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接招商方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无息退还承招方剩余竞买保证金。 | 出租用途 | 除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类别外的业态,以农产品市场经营业态为主;竞买方须自行勘察标的物对接准入要求,业态经营能否入住的风险由承招方自行承担。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采取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形式,金额为人民币36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招商合同时提供),由招商方和承招方自行结算。2、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及部分违章等)和使用风险,须承招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相关费用;招商方不参与处理承招方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招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招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招商方提出任何主张。3、物业经营期间,承招方负责承担标的物内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并自行办理水、电独立开户手续。承招方应自行向收取水、电费用部门足额缴纳水电费用。4、招商方和承招方因《招商合同》从事经营业活动发生的税款申报、缴纳义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办理、承担。承招方须负责支付该合同期内承招方所需缴付之所有政府税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额)。除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协议由招商方代扣代缴的以外,承招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因承招及经营该标的物等行为而产生的一切费用。5、承招方承招标的物的使用相关费用及治安、房管、卫生等一切费用均由承招方自行承担,招商方概不负责。6、承招方入驻后,装修设计方案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核后经招商方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空调等设备安装、邻里纠纷、有关规费等情况须自行负责申办解决并承担费用;招商方只在现有条件下提供有关资料及配合协助,承招方如遇有关问题解决不成,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招商方无涉。7、装修期间的安全、消防以及装修人员的安全等均由承招方负责。8、承招方负责日常运营管理、维护、保养,并由承招方承担相应费用。因承招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损坏的,由承招方负责修复承担修理费用;承招方自行装修、搭建的等附属设施的损坏,均由承招方自行负责修理费用,若承招方拒绝修缮或迟延修缮,招商方可以自行修缮,并就垫付费用向承招方追偿。9、承招方须接招商方《标的物交接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签订《招商合同》,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物业经营权出让期从签订《招商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10、标的物均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11、物业费:标的物的物业费为2.6元/㎡·月,由承招方自行交纳予物业服务单位,物业服务范围不包括标的物内部。12、其他未尽事宜在《招商合同》(样本)中明确。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租期 | 10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6个月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6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拍卖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报名、看样时间: 即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7月26日下午5时止3、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406室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5、咨询电话:0577-88528852、13695851805 6、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85502266 7、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27 日上午10时整、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招商合同。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吴宏韬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15858732982 |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鞋都大道235号润锦商业中心12-13层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余先生 | 电话 | 0577-89888580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wzcqpt.com/WZPT/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 |
联系人 | 周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88528852 | |
手机 | 13695851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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