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12204110001 | 项目名称 | 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012204110001016001 | 标段名称 | 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大庆西路片区、供电局宿舍、一建巷、联合巷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7月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7月12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大庆西路片区、供电局宿舍、一建巷、联合巷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行审投[2022]5号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现对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大庆西路片区、供电局宿舍、一建巷、联合巷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2标段名称: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大庆西路片区、供电局宿舍、一建巷、联合巷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3项目地点:主要分布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大庆西路片区、供电局宿舍、一建巷、联合巷; 2.4项目概况:本标段投资额约2000万元,改造区域建筑面积约65400平方米; 2.5设计周期:30日历天(节点工期要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具备审查条件); 2.6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基础设施改造类、附属设施完善类、公共设施提升类等内容的工程测绘服务(含市政管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出具最终工程测绘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2.8设计招标控制价:71万元人民币,高于此控制价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3.5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在有效期内);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近6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05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7投标人无出借挂靠资质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8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出借(挂靠)单位资质; (1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12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13 本项目执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注建【2021】2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一、启用电子证书(二)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为过渡期此期间不再发放纸质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 3.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不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7月05日-2023年07月12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4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6日10时30分。 6.2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1)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及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2年12月至2023年0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5)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或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8.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如下
9.1、异议投诉 投诉联系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8-85475977 异议联系人: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8-82600558 9.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填写至对应处,投标格式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货物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3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 5 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9.4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9.5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 9.6依据苏建招办[2013]4 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 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特别提醒: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 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JSGCZtbMis2_LYG/Pages/DownLoadQuDong/Do wnLoadTB.html)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话:17766291898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朐凤路116号润连智造中心210室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18-82600558、15261312951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大庆西路片区、供电局宿舍、一建巷、联合巷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行审投[2022]5号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现对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大庆西路片区、供电局宿舍、一建巷、联合巷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2标段名称: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大庆西路片区、供电局宿舍、一建巷、联合巷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3项目地点:主要分布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大庆西路片区、供电局宿舍、一建巷、联合巷; 2.4项目概况:本标段投资额约2000万元,改造区域建筑面积约65400平方米; 2.5设计周期:30日历天(节点工期要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具备审查条件); 2.6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基础设施改造类、附属设施完善类、公共设施提升类等内容的工程测绘服务(含市政管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出具最终工程测绘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2.8设计招标控制价:71万元人民币,高于此控制价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3.5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在有效期内);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近6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05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7投标人无出借挂靠资质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8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出借(挂靠)单位资质; (1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12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13 本项目执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注建【2021】2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一、启用电子证书(二)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为过渡期此期间不再发放纸质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 3.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不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7月05日-2023年07月12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4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6日10时30分。 6.2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1)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及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2年12月至2023年0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5)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或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8.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如下
9.1、异议投诉 投诉联系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8-85475977 异议联系人: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8-82600558 9.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填写至对应处,投标格式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货物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3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 5 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9.4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9.5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 9.6依据苏建招办[2013]4 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 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特别提醒: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 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JSGCZtbMis2_LYG/Pages/DownLoadQuDong/Do wnLoadTB.html)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话:17766291898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朐凤路116号润连智造中心210室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18-82600558、15261312951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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