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
仙土补告〔2022〕5号
我局于2022年12月2日发布的横溪镇东西大街以南高速公路连接线以东(仙土资告字〔2022〕52号)出让公告,现对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部分条款作调整,特此发布补充公告,现将具体调整内容告知各竞买人,调整内容如下:
原条文:13.3 根据《仙居县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联席会议纪要》(〔2022〕1号)文件要求。本地块竞得人需自持部分房产,自持的房产建筑面积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用地内建成的工业物业的销售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参照商业地产管理模式办理,且最高销售限价不超过3000元/m2。生产性用房,产权最小分割单元以防火分区为单位且不得小于500平方米;非生产性用房(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销售对象为已在本宗地内购买生产性用房的入园企业。产权分割单元须在建筑设计方案及施工图中予以明确,并满足消防设计要求。
调整后条文:13.3 本地块竞得人需自持部分房产,自持的房产建筑面积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用地内建成的工业物业的销售限价不超过3000元/m2。生产性用房,产权最小分割单元以防火分区为单位且不得小于500平方米;非生产性用房(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销售对象为已在本宗地内购买生产性用房的入园企业。产权分割单元须在建筑设计方案及施工图中予以明确,并满足消防设计要求。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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