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越秀院区放疗中心
装修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在给定任务书、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名称: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越秀院区放疗中心装修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1.2.2 项目位置: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越秀院区放疗中心。
1.2.3 项目规模: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越秀院区放疗中心装修升级改造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51号放疗中心大楼内,该项目拟对放疗中心走廊、大堂等公共区域进行装修及其配套机电专业设计,设计面积约1446平方米,具体数据如下:
楼层 | 公共区域面积(㎡) | 层高(m) |
顶棚层 | 133 | 6.8 |
地下一层 | 623 | 4 |
地下二层 | 690 | 5.8 |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越秀院区放疗中心装修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中标单位将对上述区域进行装修升级改造设计,设计范围如下图1、图2所示。图纸资料及现场照片详见附件1。
图1 地下一层设计范围
图2 地下二层设计范围
1.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38 万元。
1.3 招标内容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完成本项目改造范围内装修及其配套机电专业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造价咨询单位预算审核、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指导与监督工作、施工期间设计变更及现场服务;配合工程验收和竣工图编制和签审(技术审核及加盖技术审核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编制精装修方案设计以及软装方案设计。
(2)负责本项目精装修及其配套机电专业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装饰设计,配套电气、给排水、空调通风、弱电智能化设计,与设备设施安装配套衔接工程等相关专业设计,包括本楼配电、给排水、强弱电等的衔接设计工作。表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平面、立面、剖面、大样图等。
(3)软装设计图册,包括软装设计说明、主要部位效果图、装饰物品清单、材质样板、装饰平面示意图等。
(4)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5)配合项目竣工图编制、签审工作。
(6)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1.4 投标资格
1.4.1 国内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 (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1.4.2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3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设计类相近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登记截止时间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退休及返聘证明文件)。
1.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招标公告
1.5.1 招标人通过招标代理平台(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gzebid.cn)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3日。
1.6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6.1 投标人将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资格文件加盖公章,发至招标代理邮箱:1281554691@qq.com。(邮箱主体:XX公司关于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越秀院区放疗中心装修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的报名资料)。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3日。
1.6.2 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1.7 投标截止时间
1.7.1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越秀院区放疗中心负一层阶梯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月4日上午08时00分,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上午09时00分。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1.8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8.1 开标时间:2023年1月4日上午9时00分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过时不候。
1.8.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1.8.3. 开标地点: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越秀院区放疗中心负一层阶梯会议室。
1.9 现场考察
1.9.1 时间: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9.2 地点: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10 费用
1.10.1 项目设计费为 35 万元。
1.10.2 本项目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随实际工作量、收费标准及市场因素等的变化而进行调整,经批准另行增加本项目投资额的除外,具体调整费用由设计人书面提出并经发包人确认后签订补充协议。本项目投标价格包含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设计的所有费用(包含应缴纳的一切税费)以及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政府部门或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定为准。
1.10.3 本项目将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除中标人外,对其余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设计方案进行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如下:
(1)若招标人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的,对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2万元的经济补偿,对第三中标候选人进行1万元的经济补偿,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2)第一中标人因各种原因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的,对第三中标候选人进行2万元的经济补偿,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3)第一、二中标人因各种原因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与第三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的,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4)若需补偿需与各补偿方分别签定合同(格式详见第四章),补偿时间为双方签订合同后,收到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30日内补偿。
(5)若流标,不对设计方案进行经济补偿。
1.11 设计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设计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意见 7 个日历天内完成精装及软装设计方案、改造区域室内平面(含家具)布置图修改,方案及平面布置图经发包人确定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发包人审阅或造价咨询单位预算审核发现问题后 7 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设计人应发挥设计专业能力,在 2023年3月10日 前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需达到控制价编制以及指导施工需求)。
1.12 其他事项
1.12.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含在中标金额中)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按下浮25%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
1.12.2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3 招标人
1.13.1 名称: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1.13.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51号
1.13.3 联系人:利工
1.13.4 电话号码:020-87345591
1.14 招标代理机构
1.14.1 名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1.14.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1.14.4 联系人:钟工、单工
1.14.5 电话(手机)号码:020-83543314、13631418862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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