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法院列入失信企业,未被工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各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投标单位需提供 / 认证证书等国家要求的资质文件,且近三年无死亡事故(提供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成立时间满 3 年以上
6、投标单位不得给他人借、卖或挂靠资质,如有此种情况,经查证核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在本公司的投标权。
7、投标资格审查:办理资审手续的投标人,要求是本单位专门负责投标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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