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城建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公告
(招标编号:HTJC20250208-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苏市城建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6万元,招标人为乌苏市兴融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依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批准后的建设用地面积186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124.82平方米,新建包括住宅楼、商业楼等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苏市城建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苏市城建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特定资质要求:
3.1需满足以下其中一项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含)以上注册结构师
3.3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4、信誉要求:
4.1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4.2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3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4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0日10时00分到2025年02月14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
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龙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longb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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