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永年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 国有 土地 使用权 拍卖出 让公告
邯 永 自然 资 规 告字[20 22 ] 1 1 号
经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永年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 宗国有 土地 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总面积(㎡)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建筑密度 或系数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YN2022- 40 | 界河店乡北两岗村内 | 566.05 | 商务用地 | ≤40% | ≤0.5 | ≥20% | ≤ 12 | 40 | 90 | 9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
YN2022- 41 | 小龙马乡马到固村内 | 118.48 | 商务用地 | ≤40% | ≤0.5 | ≥20% | ≤ 12 | 40 | 18 | 18 | 1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
YN2022- 42 | 西苏镇西苏村内 | 507.55 | 商务用地 | ≤40% | ≤0.5 | ≥20% | ≤ 12 | 40 | 76 | 76 | 1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 10 月 21 日 至 2022年 11 月 09 日 到 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2年 10 月 21 日 至 2022年 11 月 09 日 到 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 11 月 09 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2年 11 月 10 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22年 11 月 11 日 10 时 00分 在 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如竞买出现溢价,需当场缴纳,否则竞价结果无效( 详见地块拍卖出让须知 )。
(四)保证金进账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一致。
(五)地块形状及四至位置以出让人提供的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成果表或宗地面积量算表为准。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具体规划条件,具体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上及地下如有建(构)筑物、树木、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YN2022- 40、41、42 号宗地 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需与地上资产处置后的接收方协商,取得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所有权。
(七) YN2022- 40、41、42 号宗地为有底价拍卖。
( 八 ) 如竞买出现溢价,需当场缴纳,否则竞价结果无效。
( 九 ) 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十) 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邯郸市永年区西苏镇洺洲大道29号永年区规划展览馆)
联 系 人:范先生 赵 先生
联系电话: 0310-6633125 688 10 26
开户单位: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 030030122000000102
邯郸市永年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
20 22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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