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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临高速淄川、中庄、沂南西3对服务区 综合楼租赁经营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 2024-09-15
公开招标
临临高速淄川、中庄、沂南西3对服务区 综合楼租赁经营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SDGS-LY-2024-4135
2024-09-15 2024-09-20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LY-2024-4135

项目名称

临临高速淄川、中庄、沂南西3对服务区综合楼租赁经营项目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淄博市、临沂市

采购人

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服务

采购组织形式

自主采购

代理机构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报价形式

单信封

租赁期限

租期3年,运营期30日历日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其他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淄川服务区位于临临高速K24公里处,地处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是以蒲松龄故居、红彩陶源地为设计理念,打造鲁中地区山东高速城市文化会客厅为定位的综合性服务区。服务区分为东西两区,呈对称分布;总占地面积为114亩,单侧综合楼建筑面积约3168㎡,分上下二层。

中庄服务区位于临临高速K105+893米处,地处淄博市沂源县石桥镇,是以天上牛郎织女银河相望,地上山东脊梁三河之源为设计理念,打造全国面积最大的鹊桥主题综合性服务区。服务区呈单侧集中布设,总占地面积为114亩,综合楼建筑面积约6915㎡,分上下二层。

沂南西服务区位于临临高速K161+560米处,地处临沂市沂南县西河南村附近,是以智圣故里,山东延安为设计理念,打造全国首个超低能耗红色服务区为定位的综合性服务区。服务区分东西两区,呈对称分布,总占地面积为114亩,单侧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656㎡,最大建筑高度9m有余。

为践行集团公司六化服务区发展战略,打造品牌化、特色化突出的商业业态聚集地,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现对临临高速淄川、中庄、沂南西3对服务区综合楼内相关经营业态进行租赁招商,引进综合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经营单位进行专业化经营。

2.2 招商范围

1)招商范围:

本项目实行服务区综合楼经营档口招租,业态引进按照品牌化、特色化要求,以一区一特色、一区一味道为思路,提前做好地方特色+知名品牌业态布局:

①淄川服务区:品牌餐饮(至少包含一种国内连锁品牌)、地方特色小吃集(至少包含一种服务区所在地知名特色小吃)、商超、休闲零售等;

②中庄服务区:品牌餐饮(至少包含一种国内连锁品牌)、地方特色小吃集(至少包含一种服务区所在地知名特色小吃)、商超、休闲零售等;

③沂南西服务区:品牌餐饮(至少包含一种国内连锁品牌)、地方特色小吃集(至少包含一种服务区所在地知名特色小吃)、商超、休闲零售、客房(如有)等。

具体经营区域见附件,其中淄川服务区、中庄服务区中城市展厅区域不对外招商。

2)物业服务:

①租赁区域物业:承租方需承担租赁经营区域内的水电、燃气(如有)、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卫生清理、垃圾清运、排污等服务及相关费用。

②公共区域物业:承租方需按照经营面积,以缴纳物业费的形式分摊服务区的网络、灭四害、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空调费等费用。

3)装修及改造

①三对服务区经营区域已完成墙面、地砖等简单装修,后期成交方可根据业态经营需要进行细化设计装修,但装修方案须报经采购方确认后实施,装修风格应与整体装修协调、统一,且符合服务区设计理念。

超市名称统一使用采购方品牌高速便利。超市店招样式、店内外装修样式、收款区、货架样式均须按照采购方指定效果与款式进行装修与采购,整体装修效果图须在进场装修前报经采购方审批通过后进场施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地方特色小吃档口区域需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效果图进行装修改造;

装修完成的区域原则上不得破坏、损坏,确需装修时成交方应充分考虑现有装修风格并充分融合,设备设施须选用中高端品牌,待客区域、经营区域家具等应充分融入整体装修方案,布局配置计划由采购人审定后方可实施,采购人根据上述要求进行验收

成交方对装修的质量、验收及装修期间的安全负责,租赁期限内出现任何质量、安全问题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及承担费用;

设计及装修费用由承租人另行承担,不包含在租金范围内,后期无论因何原因致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不得就装修相关事宜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4)租赁期限:3年,试运营期为30日历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

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运营管理经验,且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单项合同额为100万元/年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或高铁站或机场租赁经营业绩或单项合同额为100万元/年及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商业项目经营管理业绩。

租赁经营业绩:须提供合同、租金付款发票(或银行转账证明或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合同甲方近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3个月)出具的无拖欠租金的证明及包含服务区或高铁站或机场名称的现场照片。

商业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租金付款发票、甲方出具的无拖欠租金的证明、商业项目所在商业综合体名称、详细地址、店面营业执照、商业综合体及商业项目现场照片

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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