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24〕18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以下简称交易大楼)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号为E2024-0020等两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12日,挂牌期自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2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E2024-0020
|
鹅埠片区,深汕西高速服务区北区
|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 2000 | 1100 | 960 | 192 | 40 |
E2024-0021
| 鹅埠片区,深汕西高速服务区南区
| 2000 | 1100 | 960 | 192 | 40 |
本次出让宗地竞价增幅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二、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二)本次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归竞得人所有,允许抵押;本次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限整体转让;本次出让宗地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本次出让宗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竞得人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四)本次出让宗地为深汕西高速公路服务,后续竞得人需就其出入口建设等相关事宜与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协商解决。
(五)本次出让宗地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
(六)本次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
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独立申请(不支持联合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一)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
(二)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经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意向竞买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的统一用户中心(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二)申请竞买
意向竞买人网上注册后,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统一用户中心,进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选择意向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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