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灌云县云山北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32208030001 | 项目名称 | 灌云县云山北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23220803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灌云县云山北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8月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8月29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云山北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22]114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云山北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灌云县云山北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2.2标段名称:灌云县云山北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3项目地点:灌云县伊山镇北起大伊山北侧高新区北环路;南至县城胜利路(涉及伊山镇郑庄村、山西村、山前村、披甲墩村); 2.4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3153公顷,建设道路总长约4.07km,道路红线宽度为46m,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50km/h,标准路幅为双向6车道,是一条具有较强的交通、景观功能的综合性主干路。项目匡算总投资约9702万元。 2.5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可能产生的二次深化设计及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对现有道路路面的检测、现状地形图测绘、勘察,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设计的一切任务,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设计内容为准;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各阶段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注: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施工过程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及后续配合服务。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査; 2.8本项目最高限价 140 万元人民币,高于此控制价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5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2年1月-2022年6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7投标企业及其法人和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8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提交自行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业绩资料等,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全部从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2年8月5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 月29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如下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518-88166030 招标代理: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106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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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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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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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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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云山北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22]114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云山北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灌云县云山北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2.2标段名称:灌云县云山北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3项目地点:灌云县伊山镇北起大伊山北侧高新区北环路;南至县城胜利路(涉及伊山镇郑庄村、山西村、山前村、披甲墩村); 2.4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3153公顷,建设道路总长约4.07km,道路红线宽度为46m,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50km/h,标准路幅为双向6车道,是一条具有较强的交通、景观功能的综合性主干路。项目匡算总投资约9702万元。 2.5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可能产生的二次深化设计及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对现有道路路面的检测、现状地形图测绘、勘察,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设计的一切任务,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设计内容为准;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各阶段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注: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施工过程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及后续配合服务。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査; 2.8本项目最高限价 140 万元人民币,高于此控制价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5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2年1月-2022年6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7投标企业及其法人和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8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提交自行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业绩资料等,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全部从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2年8月5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 月29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如下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518-88166030 招标代理: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106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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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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